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副部级),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总部设于河南郑州。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治理黄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人民治黄70多年来,创造了黄河岁岁安澜的历史伟绩,为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的基本特点,决定了黄河治理开发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赋予了治黄事业新内涵、新使命,对治黄管理与开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满足治黄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单位现面向全国有关重点高校诚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
一、招聘方式
现场招考采用测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重点高校招聘对象
重点高校招聘对象为211、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等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水利相关的中国科公司所属科研院所、国务院部委直属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重点高校招聘专业涉及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河流动力学、环境工程等水利相关专业。
(二)艰苦边远地区招聘对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水文局泾川等8个基层水文站专业技术岗位采用现场招聘方式引进人才,招聘对象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社会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身心健康、人格健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要求具有相对应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由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其他条件
(一)市城市管理局:共拟招政务辅助人员60名。
1、政务辅助人员20名(退伍军人):岗位代码101,仅限退伍军人报考,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不限户籍;
2、政务辅助人员40名:岗位代码102,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专业不限。
(二)市法院:共拟招辅助人员32名。
1、派驻法庭调解员7名:岗位代码201,要求年龄在65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不限户籍;
2、不派驻法庭调解员9名:岗位代码202,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专业不限。
3、司法辅警10名:岗位代码203,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男性,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专业不限。
4、司法辅警6名:岗位代码204,仅限退伍军人报考,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男性,户籍不限。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拟招10名,岗位代码301,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专业不限。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招5名,岗位代码401,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专业不限。
(五) 市森林公安辅警:拟招10名。
1、男性8名,岗位代码501,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专业不限。
2、女性2名,岗位代码502,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专业不限。
(六)市财政局:拟招15名 ,岗位代码601,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会计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计算机类、秘书学等相关专业,户籍不限。
四、招聘形式
主要是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形式择优聘用(法院调解员不在进行笔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荥阳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比例为1:3,招聘人员与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将适当调整招聘计划。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6月 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报考法庭调解员岗位人员不进行笔试,全部人员只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执行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管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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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