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精神,及时掌握我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努力做好2012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办决定自2012年开始,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实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就业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统计工作,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总结2011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单位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向我办报送。
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毕业生签约情况、招聘活动开展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就业形势分析、上月开展的主要工作。
三、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截止填表时间累计的数据。7-12月将签约率改为就业率,各单位需每月20日前按照报表格式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办。
联系人:樊洪深
联系电话:13733895766
邮箱:huaxinjiuye2008@163.com
郑州华信公司推荐就业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